80%
福州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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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起付线800元及以下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部分支付比例为75%;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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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起付线800元及以下部分由个人账户支付,超过部分支付比例为80%;在定点基层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90%。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 不同病种有不同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线,支付比例在职人员为75%-94%,退休人员为80%-94%。
- 住院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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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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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根据医疗机构级别不同而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最高支付限额通常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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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未事先备案的情况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 异地就医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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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未备案的情况下,在非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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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后,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按福州市三甲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政策执行。
综上所述,福州异地就医的报销比例较为复杂,具体比例取决于就医类型(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以及是否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建议参保人员在异地就医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办理必要的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