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或12个月
在浙江,职工需要连续缴纳 6个月或12个月 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才能申领生育津贴,具体规定如下:
- 连续缴纳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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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时在本市职工医保待遇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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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津贴时已在本市连续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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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申领时限为生育后次年年底前。
- 连续缴纳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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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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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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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当地政策 :由于各地政策有所不同,建议职工在申领生育津贴前,先咨询当地社保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确认具体缴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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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缴费 :确保在生育前连续缴纳足够的社保费用,以免影响生育津贴的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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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配合 :除了个人缴费外,单位的配合也是关键,确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