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备案
异地报销 通常需要先进行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员需要在异地就医前办理备案手续,以便能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备案的情况下,可能会降低报销比例,甚至有些地区可能不报销任何费用。
然而,对于因突发情况不能回参保地就医且没有时间进行备案的情况,参保人员可以在异地医保定点医院急诊就医,并先行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回参保地后,参保人员需要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并办理登记手续,然后向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以按照正常流程申请报销。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报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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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备案后联网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需要在出院结算前,联系参保地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备案时,需要将备案开始时间选择在办理入院、就诊前的日期。补办成功后,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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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结算后申请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自费结算出院后,可以补办备案登记手续,然后按照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
综上所述,虽然异地报销通常需要先备案,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垫付费用,然后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建议参保人员提前了解并确认当地的异地就医政策和备案流程,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