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医保的起付标准如下: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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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每月2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月150元,报销比例为在职职工60%,退休人员65%,一般诊察费用每次支付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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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指住院时在启动统筹基金前,必须由个人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不含自费和乙类药品及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个人先行支付比例的费用)。具体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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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50元,成年居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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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00元,成年居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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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50元,成年居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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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300元,成年居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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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600元,成年居民1200元。
- 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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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限额为每季15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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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 :起付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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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50元,成年居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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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00元,成年居民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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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150元,成年居民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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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300元,成年居民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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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特等医疗机构:在校学生和非在校未成年人600元,成年居民1200元。
- 急诊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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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且不计入职工门诊统筹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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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60%比例报销。
这些信息基于最新的政策发布,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