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根据生育类型和参保条件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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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按女职工产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7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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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按28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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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按32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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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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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至7个月:1.5个月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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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不足3个月:1个月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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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标准 :3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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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公式 :生育医疗费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月数)
三、其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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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营养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享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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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保健补贴 :90天(含)以上产假可享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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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生育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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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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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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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多胞胎:4000元
四、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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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报销项目 :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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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 :超出规定标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负担
五、计算示例
若某职工缴费基数为2520元,剖腹产4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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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2520×4.5=11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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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补贴: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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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11340+3000=1434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生育津贴、医疗补贴及其他补贴的标准,具体金额需根据实际缴费基数和产假时长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