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社保卡在上海看病的报销方式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先垫付后报销。以下是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推荐)
- 备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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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上海的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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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委托报销手续。
- 直接结算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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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会保障卡到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直接刷卡结算,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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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覆盖住院费用,部分地区开通普通门诊直接结算。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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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可能与上海本地参保人员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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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急诊、非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先垫付后报销
- 垫付费用
-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或医疗机构未开通直接结算时,需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保留发票、病历等材料。
- 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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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后,提交报销申请(线上或线下),医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打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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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逾期不予处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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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门诊需附《异地医保就医申请表》及《门特申请单》(特定项目);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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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按60%比例报销,个人最高支付限额400元;住院超过2.5万元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55%(最高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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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 :急诊需在就医地办理转诊备案;非长期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完成委托报销登记。
建议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减少垫付费用和报销流程。若需进一步确认,可拨打上海医保咨询热线(12333)咨询具体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