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
西安市居民医保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 2001年 ,当时西安城镇医疗保险制度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施。随后,未成年居民、老年居民和低保人员的首次参保申报缴费期分别在200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和2007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020年1月1日,西安市开始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消除了城乡待遇差别,实现了城乡待遇统一。
因此,西安市居民医保制度从2001年开始实施,经过多次调整和完善,最终形成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