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山西省医保政策,报销起付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起付标准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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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400元/次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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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如高血压、糖尿病)按病种设置年度支付限额,例如高血压年度最多报销260元,Ⅰ型糖尿病480元。
- 职工医保
- 起付线为 500元/次 ,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与比例
- 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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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400元/次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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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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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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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85%。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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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 500元/次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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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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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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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9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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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 10万元 ,职工医保为 2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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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超过1万元或累计超过7万元的部分,可获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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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万元部分按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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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5万元部分再按5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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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46种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管理,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报销。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调整内容,调整前政策已过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