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居民医保报销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起付标准 :
-
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一级医院200元(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不再设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
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80%(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0%。
-
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65%,部分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更高,如血友病75%,常规血液透析80%等。
-
门诊统筹待遇: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
“两病”门诊待遇: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报销比例70%。
- 支付限额 :
-
住院及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保障免赔额至1.5万元。
- 其他待遇 :
-
医保个账保全家:城镇职工可使用医保个账余额为本人及直系亲属缴费参保。
-
带病可保可赔付:不限年龄、职业、户籍、健康状况。
-
普通门诊待遇: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报销比例6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400元(高缴费档次)或300元(低缴费档次)。
-
门诊特殊病待遇: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90%(高缴费档次)或60%(低缴费档次),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6万元。
这些政策旨在最大限度地减轻参保居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议参保居民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