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如下:
- 准备报销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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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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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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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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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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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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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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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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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记录等材料
- 提交资料审核 :
-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资料交至村或社区合作医疗联络员进行审核
- 送到结报中心 :
- 审核通过后,由联络员将资料送到相应的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 审核与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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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民主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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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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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 发放救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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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并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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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证件,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 银行转账 :
- 审核通过后,报销资金将直接转入申请人的银行卡账户内
建议在办理大病二次报销时,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真实有效,并按照流程逐步进行,以确保报销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