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个人社保缴费比例根据险种不同有所区分,具体如下:
一、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范围
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60%-300%确定,其中60%为下限,300%为上限。
- 缴费比例
个人缴纳8%,单位缴纳12%,合计20%。
二、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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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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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2%+3元(其中3元为门诊统筹费用)。
三、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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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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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0.2%
四、其他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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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费率在0.5%-2%之间,具体由行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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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 :单位缴费0.8%,个人不缴费。
五、政策调整说明
2006年1月1日起,我国社保政策进行了重要调整,将个人养老账户规模由11%降至8%,同时将单位缴费的3%划入社会统筹,以解决养老基金空账问题。
以上信息综合了城镇职工社保的普遍情况,若需精确计算个人缴费金额,需结合具体地区工资基数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