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参保人员身份及医疗费用分段计算,具体如下:
一、在职人员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比例
-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0%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2%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6%
- 最高支付限额
- 一个结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
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与比例
-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6%
-
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2%
-
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94%
- 最高支付限额
- 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超过部分按比例递减。
三、其他说明
-
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非特检特治)在职人员报销比例50%,退休人员70%;门诊特检特治、中医病种等特殊项目需另行报销。
-
起付线差异 :退休人员起付线较在职人员低300元(如一级医院在职650元,退休1300元)。
-
年度限额 :门诊和住院均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如2万元),超过部分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泸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