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医保可以转移到天津,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 参保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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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未满50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的跨统筹地区就业人员,可在天津就业后办理医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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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无法办理转移。
- 缴费年限要求
- 需累计满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
二、转移流程
- 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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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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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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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盖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 办理转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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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津市医保中心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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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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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医保中心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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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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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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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天津已就业,需提供天津单位盖章的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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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天津未就业,需提供河北参保地出具的缴费证明。
四、注意事项
- 转移时效
- 需在参保地办理终止原参保关系的同时申请转移,避免影响待遇享受。
- 缴费年限计算
- 转移时确认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退休后按天津当地计发基数计发养老金。
- 特殊情况处理
- 若在天津已参加职工医保,需先终止河北医保,再办理转移。
五、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其基本医保关系可随同转移。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以最新政策为准,建议办理前通过石家庄市医保中心或天津医保官网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