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低保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住院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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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依照各自参加的医疗保险险种报销 ,余下部分可申请医疗救助,即再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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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报销比例 可以达到84%。
- 住院补偿起付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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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100-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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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县级和市二级医疗机构:4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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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市三级医疗机构:60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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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自治区级医疗机构:8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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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没有确定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由各统筹市制定。
- 全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及以下的部分 :
- 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救助20%。
- 全年住院医疗总费用超出4万元的部分 :
- 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根据低保户的实际情况,再给予一定比例、甚至全额救助。
- 门诊医疗费用 :
- 报销比例一般在30%至60%之间,其中一些慢性病需要高额报销,比如糖尿病、高血压等,报销比例可以达到60%以上。
综上所述,广西农村低保医保的报销比例较为全面,涵盖了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并且对于特殊困难群体还有额外的医疗救助措施。建议低保户在就医时,先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报销流程,以便最大限度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