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天津的医保余额转到河北省,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
- 在原参保地(天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注销手续。
- 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 由本人向天津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提出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 提供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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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缴费凭证和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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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 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 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 :
- 转移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到转入地(即河北省保定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 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转入申请后,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 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
- 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 办理转入手续 :
-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 确认转移成功 :
- 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及相应转移资金后,完成保险关系接续。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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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医保转移前,建议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了解具体的转移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转移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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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在办理前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