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及门诊慢性病,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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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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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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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每人每年500元(大理州现行政策)。
- 特殊群体优惠
-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二、门诊特殊病报销
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等3种特殊病时,门诊就医及购药可参照住院报销,需提供《疾病诊断证明》并备案。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
以高血压、糖尿病为例,参保人员持慢性病证后,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购药报销,无需每次到院结算,极大便利了长期用药需求。
四、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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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普通门诊500元、门诊特殊病无明确限额、门诊慢性病无明确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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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次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1800元起报销。
五、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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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需保留门诊病历、处方、费用发票等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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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 :所有报销均需在定点医院办理,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较低。
以上政策综合了大理州近年医疗保障改革成果,通过提高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进一步减轻了参保群众门诊就医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