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佛山工作并在肇庆就医的参保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报销:
- 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
- 如果是在省内或省外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无需零星报销。
- 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 :
- 需要先办理备案,然后到已备案的地市/省份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符合门特支付范围的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予以核报。在备案地市非联网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市内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予以核报。
- 住院医疗费用 :
- 参保人到已备案的地市/省份的所有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均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纳入佛山市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支付比例按照在已备案的地市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支付;在未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市内同类别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的30%支付。
- 报销材料 :
- 报销时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定点医疗机构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 报销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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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报销流程:参保人到本市范围及市外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入院(门诊)时,出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以及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出院或门诊结账时,在定点医疗机构指定医保窗口直接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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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报销流程:患有特定病种的参保人到指定医院填写申请表,由门诊诊断专家小组进行诊断,医院医务科审核盖章,然后送参保所地社保局医保科(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制作特定病种门诊手册(卡),参保人凭手册(卡)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门诊部或医院就医,在门诊结算时直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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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参保人到本地定点医院住院,凭病人身份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暂时未有身份证的儿童凭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入院。在入院2个工作日内由病人或家属提示医生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开具住院诊断及相关资料,由驻院专管员及社保局确认其身份记账资格。出院时属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记账再统一与社保局结算。
- 异地就医备案 :
- 如果参保人非长驻(住)异地,自行到市外省内联网医院就医的,不需备案,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医疗机构办理就医登记和直接结算手续即可。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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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就医前最好先确认目的医疗机构是否与佛山市社保局联网,以确保能够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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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特殊病种门诊,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备案手续,以便在就医时能够顺利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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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时,确保所有相关单据和资料齐全,以便及时办理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