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医保住院报销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
-
退休人员起付标准降低100元(如一级600元、二级500元、三级800元)
- 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标准后:
-
一级及以下:85%
-
二级:80%
-
三级:65%
-
门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限额:2万元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2025年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82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合计54万元
- 其他特殊人群
-
按床日付费特殊人群:90天以上按90天计算起付标准,每2个周期重新计算
-
转诊至家庭病床:不设起付标准
二、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 起付标准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
二级:600元
-
三级:900元
-
城乡居民医保无退休人员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超过起付标准后:
-
一级及以下:85%
-
二级:80%
-
三级:65%
-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 住院统筹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30万元,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为24万元,合计54万元
三、注意事项
- 转诊与备案 :
-
转诊至家庭病床不设起付标准,但需办理转诊手续;
-
省外就医需备案,本地就医无需备案
- 费用报销范围 :
-
门诊、急诊、住院均可报销,门诊费用需符合门诊报销比例限制;
-
慢性病种有专项报销限额(如肝硬化4400元、高血压3000元)
以上标准综合了2024-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江门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