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工医保起付标准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年份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2025年最新标准
- 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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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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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6000元/年(与住院不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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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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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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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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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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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各等级增加5个百分点
- 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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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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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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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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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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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200元(如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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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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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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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及普通诊疗: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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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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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尖医疗:在职职工70%,退休人员65%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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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调整机制 :起付标准按统筹地区2021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8%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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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与住院限额独立 :门诊统筹和住院报销的起付标准、支付限额均独立设置,不共用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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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门诊统筹覆盖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未纳入门诊统筹的门诊费用需自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