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
佛山市医保定点医院的选择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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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参保人最多可以选择三家定点医院 ,其中必须包括一家基层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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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选定不超过三家的定点医疗机构 ,选满三家时必须包含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年最多可以变更三次,变更一次算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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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 ,可以在备案地及参保地共选定不超过三家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其中至少一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综上所述,佛山市医保定点医院的选择数量为 最多三家 ,且必须包括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议参保人在选择定点医院时,充分考虑自己的就医需求和便利性,合理选择定点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