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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购买的医保在珠海 可以使用 ,但具体使用条件如下:
- 省内异地就医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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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参保人及二档、三档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参保人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和转诊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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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个人账户的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外地看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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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在省平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深圳市医保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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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的,按照医保办法规定支付标准的90%记账。
- 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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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规定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同时,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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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综上所述,深圳购买的医保在珠海可以使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直接结算或回深圳报销,并可能需要办理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建议参保人在前往珠海前,先了解并确认相关政策和手续,以确保顺利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