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门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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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费用超过18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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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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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比例为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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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 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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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起付金额为1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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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50元(即1300元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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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为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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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的比例与医院级别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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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0%,二级医院为80%,三级医院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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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94%,二级医院为92%,三级医院为90%。
- 门诊慢特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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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420元,超过部分在职职工按75%报销,退休人员按80%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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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诊慢特病:执行住院报销待遇,年度内只收取一次起付标准费用,与住院起付标准合并计算,报销限额与年度住院最高报销限额合并计算。
- 大病医保 :
- 盘锦大病医保平均最低报销比例将提高5个百分点,调整后将达到55%。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