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长春市 可以 补缴职工医保,但补缴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如下:
- 补缴条件 :
-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
- 补缴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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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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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 补缴费用 :
- 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 补缴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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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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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只需带上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到参保地的社保办理机构即可办理医保补缴手续。
- 特殊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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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之前的医保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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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次性补齐的标准需满足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男满30年、女满25年,实际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的规定。
综上所述,长春市职工医保可以往前补交,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且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建议在办理补缴前,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的补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