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相关规定,社保缴费截止日期为 每月19号 ,具体说明如下:
一、缴费时间节点
- 用人单位缴费
用人单位需在每月19号前完成当月社保费的申报与缴纳,超过该日期的缴费将仅能计入下个月缴费基数。
-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直接缴纳社保,需在每月19号前完成缴费。
二、法律依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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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需按月申报并缴纳社保费,职工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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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可通过湖北税务手机APP“楚税通”等渠道完成线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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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影响 :若超过19号未缴费,次月将无法享受社保待遇,且可能产生滞纳金。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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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年度为每年7月至次年6月,需在每年12月20号前完成当年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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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缴费 :如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2月。
建议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定期核对缴费记录,避免因逾期缴费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