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

甘肃省生育津贴领取条件及标准如下:

一、领取条件

  1.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

女职工生育(含早产)或妊娠7个月以上流产、引产的,可享受生育津贴。

  1. 用人单位参保要求
  • 已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

  • 分娩或手术时处于参保状态。

  1. 其他要求
  • 符合国家和甘肃省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 需完成生育登记等手续。

二、生育津贴标准

  1. 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1. 产假天数
  • 顺产 :基础产假98天 + 甘肃省额外增加60天 = 158天

  • 难产(剖宫产) :增加15天产假;

  • 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 流产 :妊娠3-7个月流产享1.5个月,不足3个月流产享1个月。

  1. 示例计算

若某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2500元,顺产158天,则生育津贴=12500÷30×158≈65833元。

三、其他相关待遇

  1. 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且未参保的,可申领50%的本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手术配偶可申领1000元手术费补贴。

  1. 医疗费用报销
  •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可报销,包括产前检查、分娩住院等,具体标准根据医院级别和费用类型确定。

四、注意事项

  • 若用人单位未参保,生育津贴由单位按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

  • 部分城市(如兰州)对灵活就业人员也有生育津贴申领政策,需满足参保满1年等条件。

以上信息综合自甘肃省社保政策及官方指南,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

提示:本内容不能代替面诊,如有不适请尽快就医。本文所涉医学知识仅供参考,不能替代专业医疗建议。用药务必遵医嘱,切勿自行用药。本文所涉就医相关政策及医院信息均整理自公开资料,部分信息可能有过期或延迟的情况,请务必以官方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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