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烟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确实 可以 报销普通门诊费用。根据2024年及后续的政策调整,烟台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待遇如下:
- 普通门诊保障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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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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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50元。
- 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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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中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使用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品费用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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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患高血压或糖尿病的,一、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600元;同时患两种疾病的,一、二档缴费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000元。
- 门诊慢特病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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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已达到49种,其中甲类10种,乙类39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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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认定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烟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通过普通门诊、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以及门诊慢特病等方式获得医保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不同的医疗费用类型和缴费档次有所不同。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并在就医时携带相关证件以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