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的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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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医药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和单次报销限额,基本医保基金报销比例为60%,年度报销限额220元,省内部分地市年度报销限额只有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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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年度累计达到起付线以上的又不属于慢特病范畴内的,年度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40%,每人年度累计报销限额2500元。
- 高血压和糖尿病“两病”门诊 :
- 参保居民患有高血压、糖尿病需要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高血压、糖尿病慢特病鉴定标准的,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两病”门诊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高血压年度报销限额为260元,糖尿病年度报销限额为360元。
- 门诊慢特病 :
- 门诊慢特病病种扩大到83种,部分慢特病待遇实现“即申即享”,慢特病门诊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
- 住院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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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比例为70%-85%,具体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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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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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和县级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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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市属)医疗机构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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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省属)医疗机构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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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报销比例65%。
- 职工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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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是50%,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报销的比例是7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报销的比例是80%,门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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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具体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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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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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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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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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这些报销比例和限额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官方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