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安徽省医保在跨省就医报销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优化措施,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 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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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 (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等)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可双向享受门诊共济待遇,门诊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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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未办理转诊)需在参保地备案,其异地门诊费用不纳入门诊共济保障范围,需自费。
- 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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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人员 :办理转诊手续后,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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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诊人员 :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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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异地住院起付线标准下调为原来的0.5倍,部分药品和项目个人自付比例降低。
- 生育医疗费用
- 2025年全省统一实现省内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女职工生育津贴将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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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异地结算 :宿州市等地已启动工伤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解决职工垫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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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使用限制 :目前医保卡尚未实现全国联网,跨省使用仍需提前申请,具体流程需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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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淮南市作为试点城市,已开通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功能,支持家庭成员异地就医直接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三、政策实施时间
- 多项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2025年底前全省异地就医结算率目标提高到70%以上。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实现直接结算,以降低就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