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保改革政策,女职工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统一最低缴费年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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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30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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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 :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二、过渡期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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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底前 :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统筹地区需完成过渡,即男职工补缴至30年、女职工补缴至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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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日起 :全省统一执行新标准,女职工最低缴费年限调整为25年。
三、其他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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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指参保人员未实际缴费但应计入缴费年限的工龄,具体认定参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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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缴满年限的,可一次性补缴后享受医保待遇,或继续缴费至满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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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该调整旨在促进省内医保政策统一,确保公平性和稳定性。
四、历史政策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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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标准 :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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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调整 :全省统一提高至男30年、女25年。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东省医疗保障厅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