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职工医保外地住院的报销比例如下:
- 省内异地住院待遇 :
-
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省内住院报销由降点10%变为降点5%。
-
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住院报销由降点20%变为降点15%。
- 跨省异地住院待遇 :
- 职工医保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待遇,调整前不区分异地住院医疗机构等级,统一按照本地最高等级即三级医院降点报销。2024年起,调整为按照本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降点报销。
- 住院报销比例 :
- 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10%、二级医院8%、一级医院6%;退休人员及工作年限满三十年以上的在职职工,个人承担比例减半,分别为三级医院5%、二级医院4%、一级医院3%;6万元至30万元为大病救助基金报销,个人承担比例为4%。
- 异地急诊、抢救、留观并收治入院治疗 :
- 医疗费用在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先由个人自付百分之十,余下部分按合肥市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标准结算。住院起付标准线为600元;起付线以上、至6万元以下的部分,个人承担比例分别为三级医院的10%。
综合以上信息,合肥职工医保外地住院的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报销比例取决于就医地点、医疗机构等级以及是否属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等因素。建议参保人员了解最新的医保政策,以便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