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莆田市医保报销政策,报销材料需根据就医类型(住院/门诊)和参保类型(职工/居民)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费用报销材料
- 基础材料
-
住院费用结算单(原件及电子文档)
-
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急诊留观需提供急诊处方或急诊科专用处方
-
外伤就医需提供《莆田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认定表》
二、门诊费用报销材料
- 基础材料
-
医院收费票据(原件及电子文档)
-
门诊费用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
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 需加盖税务章和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章的票据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数据打印清晰可辨;涉及银行账户信息需与社保卡信息一致;急诊相关材料需包含“急诊章”。
-
代办要求 :非本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议办理前通过莆田市社保网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确认最新材料要求,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