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报销
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待遇期内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包括住院分娩费用及妊娠期间产前检查费,可以实行一次性定额补助。此外,不论参加的是职工医疗保险还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都可以享受到产前检查门诊待遇。
具体报销政策如下:
- 城乡居民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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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待遇 :从202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医保新增产前检查待遇,待遇标准为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孕期内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超出部分纳入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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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检查、药品、服务等诊疗费用,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待遇,年度累计起付标准为50元,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60%。
- 职工医疗保险 :
- 门诊统筹标准 :职工医保的起付线(门槛费)设定为200元,一旦医疗费用超出这200元起付线,超出部分即可享受65%的报销比例。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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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政策 :由于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医疗机构,确认最新的医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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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定点机构 :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检,以确保能够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综上所述,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产前检查费用的报销,具体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当地政策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