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保政策,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规则如下:
一、账户余额性质与停缴影响
- 账户余额性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与医保待遇的享受无直接关联。即使医保停缴,个人账户内的资金仍可正常使用。
- 停缴与报销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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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后,医保报销功能将暂停,但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用于支付门诊、药店购药等自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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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含)视为中断参保,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恢复报销资格,且缴费年限可能重新计算。
二、余额使用范围
- 可支付项目
包括门诊挂号费、诊查费、检查费、药品费、药店购药等自费项目。
- 不可支付项目
- 住院费用、特殊病种门诊等需通过统筹基金报销的项目。
三、操作建议
- 查询余额
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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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95566社保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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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银行储蓄所或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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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会保障卡信息网。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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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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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需恢复医保报销,建议尽快补缴或重新参保。
综上,医保停缴后个人账户余额仍可正常使用,但需注意报销功能的恢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