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医保政策,省直医保的报销额度和比例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 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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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等)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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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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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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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为500-600元。
- “两病”门诊专项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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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门诊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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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及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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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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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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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2000元,无起付线。
- 慢特病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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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慢性肾炎等慢特病按住院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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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8000元,起付线150元,最多可叠加37种疾病。
二、住院报销额度
- 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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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1700元(职工)/50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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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1100元(职工)/350元(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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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0元(职工)/270元(退休人员)。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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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医疗年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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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85%(5.5万元以下)/90%(5.5万-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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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90%(5.5万元以下)。
- 大额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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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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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和退休人员报销比例均为80%。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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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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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一级及以下100元/400元起付线,三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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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后一级400元/800元起付线,三级1500元,未备案则起付线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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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药品与治疗 :乙类药品80%、贵重药品70%、特殊检查/治疗70%。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医疗级别、疾病类型及就医地点的报销规则,具体执行以医保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