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根据就医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标准
- 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 医保目录内费用按50%报销,其中慢性病种(如肺结核)按60%报销,肺结核基层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
- 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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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目录内费用先行自付100元,累计100-1500元部分按3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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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高血压、糖尿病报销比例为50%。
二、年度封顶线
- 门诊累计报销额度 :1500元/年,超过部分不予报销。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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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种管理 :需在医保部门备案(共11种,如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等),特殊病种(如肺结核)有单独的报销比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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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度温州城乡居民医保,若遇政策调整,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