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杭州的灵活就业人员 可以 参加医疗保险。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 本市户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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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参加户籍所属辖区的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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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和待遇与职工社保一致,包括门诊和住院报销比例最高90%。
- 非本市户籍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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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在市区参加职工医保且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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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457.14元(含生育保险0.6%),计算公式为4812元/月×9.5%。
- 特定人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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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30日前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35周岁且未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单独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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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连续参保缴费至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可选择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或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
- 办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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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登记材料(可至人力社保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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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台企业签订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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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居住证》(可至公安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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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缴费和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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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按上年省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按9.5%的比例缴纳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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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对象需在符合条件后的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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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人员 可以直接参加职工医保,享受与职工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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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本市户籍人员 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满足特定缴费年限要求,才能参加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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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手续时,请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以确保顺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