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政策,最低缴费标准如下:
一、最低缴存基数
- 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
最低月缴存基数为 2010元 (2024年1月1日起调整)。
- 临安区
最低月缴存基数为 1800元 。
- 建德市、桐庐县、淳安县
最低月缴存基数为 1660元 。
二、最低缴存额
- 个人与单位合计 :最低月缴存额为 482元 (2010元×12%)。
三、其他注意事项
- 新录用职工
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若月缴存基数低于最低标准的,需调整至最低标准并补缴差额。
- 缴存比例
个人与单位均按 12% 缴纳,企业缴存比例范围为 5%-12% 。
- 调整周期
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准,调整后需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年最新政策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确保与政府公开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