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药费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 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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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为50元/次(一天内多次就诊只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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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在职职工50%,退休人员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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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000元,退休人员1500元
- 门诊统筹与补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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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统筹支付限额不计入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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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70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按80%报销,70岁以下按70%报销
二、住院报销
- 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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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元/次(按天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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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三级医院1200元/年定额报销,二级医院600元/年,一级医院6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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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 大病保险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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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1.1万元以上部分可享大病保险:1.1万-10万元报销60%,10万元以上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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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最多可获40万元累计报销额度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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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可额外享受最高200元用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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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特殊比例 :70岁以上退休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提高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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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补充医疗保险 :覆盖门诊、住院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不低于80%,年度额度不限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文件,具体执行可能因年度调整而变化,建议就诊前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