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保药店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药店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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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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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城乡居民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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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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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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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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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岁以上老年人 :50%
- 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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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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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定点医疗机构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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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病种每月最高支付50元,超出部分由参保人承担
- 门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
- 需在指定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根据病种不同有所差异,但普遍低于普通门诊
二、门诊费用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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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上限 :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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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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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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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1300元
三、其他注意事项
- 药品报销
-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需自付一定比例(如20%-30%),具体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
- 报销流程
- 需妥善保管门诊医疗单据(如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报销凭证。
- 自费部分
- 起付线以下、年度报销上限以上的费用需个人自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浙江省医保政策的主要内容,具体比例和限额可能因城市或政策调整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