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部分 不属于在职员工的个人账户 ,而是属于全体参保人员共同缴纳的 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具体说明如下:
- 资金归属与划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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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员工个人缴纳的2%医保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6.5%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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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前单位缴费中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30%-35%,改革后这一比例降至0%,单位缴费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 统筹基金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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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如门诊、住院等),实行“大病统筹、小额共济”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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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仅限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可直接用于家庭成员。
- 改革带来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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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普通门诊报销范围扩大,更多地区实现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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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扩展至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
总结 :在职员工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是医保体系中的两个独立组成部分,前者仅限个人使用,后者用于全体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