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宜昌市职工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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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300元降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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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600元降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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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800元降至650元。
- 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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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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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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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8%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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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5%提高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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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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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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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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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3.6%。
- 支付限额提升
- 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
二、门诊报销政策(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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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未明确具体比例,需参考其他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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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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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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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付费用超过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50%部分按50%报销,超过部分按90%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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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2024年实行“省内无异地”政策,报销比例与本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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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生效时间 :以上调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以上信息综合自宜昌市医保局官方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