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搜索结果,扬州医保二次报销的起付标准为 1.3万元 ,具体政策如下:
- 起付标准
参保人需满足“自费部分超过1.3万元”方可申请二次报销。
- 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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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费部分超过5万元,大病保险可报销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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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费部分在1-5万元区间,可能享受50%的报销比例。
- 封顶线
扬州医保二次报销无统一封顶线,但存在年度累计封顶3.5万元。
- 报销范围
二次报销仅覆盖医保目录内的自费部分,自费药品及特殊项目(如尿毒症透析)通常不在报销范围内。
- 申请材料
需提供病历本、第一次报销凭证、出院证明等材料。
注意 :以上信息为2020年7月6日前的政策,若政策有调整,建议通过扬州医保官方渠道确认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