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官方信息,黑龙江省的社保全省统筹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省级统筹
- 统筹范围
截至2023年8月,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已覆盖全省,实现全省基金统收统支,统一参保范围、缴费基数、待遇标准及基金管理等。
- 管理机制
通过统一企业缴费比例(如16%)、统一计发办法等“六个统一”措施,形成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金的互济功能。
- 数据管理
全省建立统一的大数据库,管理超1000万人口信息,支持异地社保关系转移和养老金领取。
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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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 :2024年1月1日计划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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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统一省内费率政策、缴费基数及待遇标准,完善工伤保障体系。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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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筹进展 :截至2025年3月,全国仅北京尚未接入全国社保系统,其余30个省份已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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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统筹意义 :通过统一管理降低地区间基金差异,缓解部分地区基金亏空压力(如黑龙江2021年结余-358.9亿元)。
综上,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已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正在征求意见阶段,预计2024年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