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医保政策,医保账户个人余额在特定条件下可以用于家人的医疗费用支付。具体规定如下:
一、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 支付本人及近亲属医疗费用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以及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个人负担费用。
- 支持跨省使用
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转账给全国范围内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用于其就医购药的个人支付部分。
二、家庭共济功能扩展
- 扩大覆盖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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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外祖父母 :首次纳入家庭共济范围,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向其转移,用于其医保个人账户不足时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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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外孙子女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子女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共享父母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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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亲属 :包括兄弟姐妹,允许建立家庭共济账户,实现账户资金共享。
- 操作方式
- 通过“浙里办”等平台绑定家庭共济账户,授权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向已参保的近亲属划转资金,支持直接刷卡结算或账户资金划转。
三、注意事项
- 参保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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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人需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被授权人需为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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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无法接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
- 地区差异
- 不同城市具体操作可能略有差异,例如杭州职工医保可通过“大庆医保”公众号实现个账代缴,其他地区需通过当地官方渠道办理。
四、改革影响
此次改革通过“家庭共济”功能,进一步盘活了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缓解了家庭成员医疗负担,尤其对独生子女家庭和老年人群体具有积极意义。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政策及各地实践案例,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