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合作医疗(新农合)确实可以门诊报销 。具体报销规则如下:
- 报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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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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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 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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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的卫生室以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享受60%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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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镇卫生院就诊,可享受到40%的报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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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医院门诊看病的患者,则只有30%的报销额度。
- 年度报销限额 :
- 年度内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最高限额为5000元人民币。
- 报销材料 :
- 参合人员报销医药费时,应持本人合作医疗证、医药费单据原件、门诊病历、处方报销联(门诊实行双处方制)。
- 报销时间 :
- 参合人员要于次年度的一个月内办理完毕上年度的报销结算,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销。
综上所述,合作医疗(新农合)的门诊报销政策涵盖了在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费用报销,并设有不同的报销比例和限额。建议参保人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并在就诊时妥善保管相关单据,以确保顺利享受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