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的慢病报销比例如下:
- 职工医保参保人 :
- 住院和大病的报销比例为70%左右。
- 农村和城镇居民医保 :
- 报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 慢性病门诊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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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视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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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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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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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不设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70%,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80%。
- 年度费用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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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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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 其他特定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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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6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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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无起付线。
综上所述,辽宁省的慢病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缴费标准和治疗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医保类型并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