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医保协议管理规定主要涉及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包括新增、变更和纳入个人账户协议管理等。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 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 龙口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定期对拟纳入个人账户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进行公示。例如,2024年7月30日公示了7家拟纳入个人账户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
- 变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 :
- 对于拟纳入医保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和变更的定点医药机构,龙口市也会进行公示,并接受异议反馈。例如,2022年12月8日公示了龙口市拟新增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和协议医药机构信息变更名单。
- 纳入协议管理的程序 :
- 医疗机构要纳入协议管理,需经过评估、公示无异议后,由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与属地社保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例如,2019年1月16日公告了将龙口市北马中心卫生院等13家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名单,并明确了签订服务协议的时间要求。
- 协议管理的执行 :
- 龙口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实施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 公众参与和异议反馈 :
- 公众可以通过指定邮箱(如lkyyglk@163.com)对公示的名单提出异议,龙口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负责受理和回复。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医保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透明、公正,并促进医疗保障制度的有效执行。建议关注龙口市医疗保障局的官方公告和通知,以获取最新的协议管理信息和相关政策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