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区医保的报销范围及比例如下:
- 社区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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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区医院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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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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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 社区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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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5%,即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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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居民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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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居民只要支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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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居民的60%。
- 普通门诊统筹 :
- 报销比例为50%,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定点医疗机构最多报销1000元,村卫生室最多报销100元。
- 门诊慢性病 :
- 一年内最多报销6500元。
- 门诊特殊疾病 :
- 执行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
- 门诊意外伤害 :
- 报销比例为80%。
- 普通住院 :
- 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70%~80%、60%~70%、55%~65%。
- 医保大病医保的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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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0%,即最高报销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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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55%,即最高报销5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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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0%,即最高报销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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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1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为65%,即最高报销1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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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为70%,即最低报销140000元。
这些报销比例和范围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