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长春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标准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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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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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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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600元
- 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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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起付线-5000元) :省级55%、市级65%、区级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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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5000-6万元) :省级60%、市级70%、区级80%
- 其他说明
- 甲类药品和诊疗项目全额报销,乙类按比例报销。
二、门诊报销比例
- 门诊统筹
- 报销比例50%,年度最高报销1000元(村卫生室100元)。
- 门诊慢性病
- 年度最多报销6500元,起付线100元(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
- 门诊意外伤害
- 100元(不含)-5000元(含)部分报销8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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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年度累计 :从低级别医院转诊至高级别医院时,起付线需补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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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年累计报销金额均无封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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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为每人每年670元,较上年增加3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长春市医保局官方数据,确保为2024年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