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农合大病报销比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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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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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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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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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先心病等8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的70%,肺癌等12种大病,新农合补助病种定额力争达到70% 。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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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和急诊 :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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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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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不设起付线,补助比例为7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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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500元,补助比例为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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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起付线为650元,补助比例为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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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三级医疗机构 :补助比例为55%。
这些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有所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政策文件。